時間:2007-4-25 來源:義烏新聞網 閱讀4584次
近年來,“跟風仿造”、“價格大戰”,這些似乎總是跟市場競爭發生關聯的貶義性的詞匯,基本上把市場描繪成了一個“血拼的戰場”。但2006年年末,在訪談企業中我們發現,“你死我活”的理念日趨萎縮,一種過去一直流連于“口號”中的“互利共贏”新原則正強勢彰顯出成長的力量:追求進步、講求責任、尋求合作,而其中,“善于、樂于給他人創造價值”成為這種新的競爭法則的核心內容。
不管面對多少懷疑的目光,過去的一年,許多制造企業與代理商關系的日趨緊密已是不爭的事實。作為工商雙方密切合作、共同開拓市場的產銷聯合組織形式,“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”的契約機制曾經“互利雙方”,但囿于二者均屬“獨立的市場主體”,有著“各自的利益目標”,紛起的爭執一度讓“商業代理”走入瀕危。起死回生的一招就是:注重相互創造價值,即在規范代理合約的基礎上“揉”進了許多“人性”的元素。在“讓利”、“培訓”等諸多方面制造商考慮的日益“周全”,代理商則回饋以更多的“經銷的專注”和“對品牌的忠誠”。對企業來說,盡管“做終端”是“做大品牌”的一條未來途徑,但在現有的市場態勢下,商業代理制依然不可或缺。只不過做好它的前提是:“站在彼此的立場上”而“懂得互相創造價值”。競爭向競合轉變,是另一個“為他人創造價值”的例證。這一點,突出表現在時常發生于企業之間的“一種奉獻意識”。像“雙童吸管”立足于高端市場,接到中、低檔訂單的不二選擇就是“慷慨地送于業內同行”。其實,不能只是以一種所謂的“奉獻精神”來解析這種現象,也不能將此歸結到“行業自律結出的碩果”,因為,無論從道德層面還是從行業規范來理解它都屬于淺表性的,甚至是“生拉硬拽”式的,但凡是一種“現象”的產生,事實上無一不是市場規律、經濟規律催生的結果。“向市場低頭”,永遠是商者慘烈的市場競爭中必須遵循的一個鐵定的市場準則。
不管你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,懂得“為別人創造價值”終歸是一種商業進步,是一種商業文明的彰顯。畢竟,每一個人都知道,“為別人創造價值”的行為也是同樣可以產生“新的價值”的。因此,這種現象是可喜的,當然也應該得到認同并值得提倡。